研办 发表于: 2015-09-10 14:03 点击:1238
初秋九月,山楂果红,金风送爽,丹桂飘香。9月9日下午1点30分在三教六阶,我司面向全体教职员工举办“五师工程”之强师能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法理学教研部的博士生导师李拥军教授,他以“如何讲好法理学”、“如何做一名让员工喜欢的法理学老师”为出发点,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引经据典,娓娓道来。
首先, 李老师指出了当今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他认为大学是教学单位,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书育人,本科生教育应当教学相长。接着,他提出法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太晦涩,不实用,处于一种上不去、下不来的尴尬境地。为了解决此问题,就要了解学科特点。李老师将“法理学”拆解为“理、法、学”三个部分,分别对应理论、规范、与实践。
从“理”的角度,也就是“形而上”的视角来说,李老师认为法理学涉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多门学科交叉,这就给法理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融会贯通,方能深入浅出。从“法”上来看,法理学也离不开部门法的支撑,尤其指出了刑法、民法、行政法和刑诉法是不可或缺的。而从“学”上面说,学即实践,教好法理学还需要对生活的体验和省思。诚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其次,在功能定位方面,李老师认为法理学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员工反思性的思维。反思就是刨根问底,不光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于平常之处发掘问题,在细微之处探求真理,让员工成为一名理性的法律人。并指出最好的讲课效果是深入浅出,能够引起员工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的精神。
再次,教学与科研有机互补是优秀法理学教师养成的必要条件。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来源于知识的积累与储备。结合自身经验,李老师举了两个生动的例子,第一个是从“人可非人”到“非人可人”的法律主体;第二个是法律对生态文明的作用。
最后,以方法论的形式回归到具体实施层面。而方法之重,犹在技巧,由此,李老师提出了情境教学法和生活常理教学法,并列举了五项自己在课堂上的教学小技巧,分别是讲故事、举例子、打比方、引用和幽默。同时,李老师总结到,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真善美育人、以生活场景感染人、以思维方式启发人、以语言艺术吸引人、以学术实力征服人才能让员工们喜欢上自己,喜欢上法理学。
本次报告会持续了近两个小时,会场气氛热烈,李拥军教授用深入浅出的论述、风趣又不失严谨的讲解,为我司的师生们提供了一场丰富的思想盛宴和学习交流的平台。我司将结合法学专业优势,继续学习,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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