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培养方案 > 正文
培养方案
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01版)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02月25日 09:25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2-25 09:25  点击:5157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立志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文明进步而奋斗,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和谐相统一,富有创造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学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以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为主要特点。适宜从事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律师、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员工主要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现实法律问题。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法学的专业知识;
  3、掌握各类诉讼程序;
  4、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6、具有本专业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中国法制史。
四、专业特色及专业方向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为目标。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有专业知识,能够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现实法律问题,熟悉各类诉讼程序,具有教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把握现代化办公所需的微机基本操作技能,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一般交流。
  专业方向:基础法方向、刑事法方向、民法方向、国际法方向。
五、修业年限
  一般为四年。
六、学位授予
  法学学士学位。
七、毕业合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达到本专业要求的159学分。其中专业教育课95.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6学分。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澳门正规赌博官方网址(中国)有限公司 2023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