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2〕5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管理,督促教师按预期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保证按期、优质完成研究任务,现对哲学社会科学纵向研究项目开展结项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逾期5年未结项的哲学社会科学纵向在研项目(含子课题)。
二、清理办法
能够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按各类项目立项时的要求和立项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交结项材料。不能够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需提交各级各类项目的延期申请。社会科学处将相关材料报送项目立项部门进行审批处理。
已经结项但未到社会科学处进行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结项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清理名单由社会科学处统一发送至各单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9月6日前报送已经结项但未到社会科学处进行备案的项目材料,9月23日前报送本单位其他项目清理材料,同时提交“项目清理情况一览表”,逐项填写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无一遗漏。
2.对项目研究存在无故拖延、长期停滞情况严重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校内各类项目,限制申报其他各类纵向项目。
各单位要按照清理项目名单逐项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级各类项目能够按期结项。
联系人:侯书理、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社会科学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