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6-24 08:44 点击:2159
我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合同制)。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年龄30岁以下,男女不限,长春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善于表达和沟通,能吃苦耐劳,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简历》原件一份。
3、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1527号(大兴路与清和街交汇)。
联系电话:倪先生 18686344525 85676910
吉林省长春市国民公证处
二O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