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2-20 14:39 点击:3563
按照中国银行建设街支行的要求,凡是在中国银行建设街支行贷款的2006年下半年和2007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都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及还款协议各一式二份,表格到校内通知中下载,签名按手印后,于12月26日前交到澳门正规赌博官方网址研究生办公室,法律硕士交到法硕中心办公室.
附: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致公司享受国家助学贷款07年毕业生的一封信
各位享受贷款的同学:
你们好!
为了便于同学们在毕业后能够按时偿还贷款,现将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利率:贷款利率随着央行利率调整而变化。
二、还款方法:
1、50%财政贴息:2002年12月27日贷款的同学,2002年12月——2007年12月按月还贷款利息,2008年1月——2011年12月按月还本还息;2004年4月9日贷款的同学2004年5月——2008年4月按月还贷款利息,2008年5月——2012年4月按月还本还息。
2、100%财政贴息(大二、大三,大四)贷款的同学2007年7月——2009年6月按月还贷款利息,2009年7月——2013年6月按月还本还息。
每月具体还款金额,请参照我行发给同学们的还款计划表。长春市的同学可把钱直接存入还款折内,外地同学则把钱存入借记卡里或汇入还款折(19位账号)里。如有两个以上存折和借记卡,请同学们使用后发的存折和借记卡。
三、提前偿还贷款办法:本地的同学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建设街支行办理,外地的同学需事先与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联系,查清还贷金额,再把应还金额存入借记卡或存折内,款到后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如有需要可通过传真电话,把贷款结清证明传给本人。
如果同学们对助学贷款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0431-88562010;联系人:刘喜国、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