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0-01 13:58 点击:3773
一、复试报到
10月9日下午2:00—4:00,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校内及校外推免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员工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公司南校区东荣大厦716报到并领取复试准考证。
二、复试时间(请携带复试准考证)
1、10月10日8:30——11:30专业课笔试;
2、10月10日14:00——16:00外语口试、综合面试。
三、复试地点
1、专业课笔试地点:萃文楼206教室
2、面试地点:
一组:(法学理论)东荣大厦三楼思想者学园
二组:(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东荣大厦714
三组:(刑法学、诉讼法学)东荣大厦708
四组:(民商法学)东荣大厦706
五组:(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军事法学)东荣大厦709
六组:(国际法学)东荣大厦712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综合面试三种方式,成绩总分为200分,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进行考查,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数线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命题考试,试题为包括两门课程的综合卷,分数为100分;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形式,考生抽签决定试题,当场朗读一段文章并翻译成汉语,分数为15分。同时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分数为5分。每个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三)综合面试,围绕所报考专业若干基础性问题,考生抽签决定试题,当场即席回答,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概括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分数为60分。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思想及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查,分数为20分。每个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五、 面试小组成员
面试小组由本院各专业教师组成,每一复试小组由五名成员和一名秘书组成,秘书负责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六、笔试试卷评阅 面试成绩评定
笔试试卷由相关教师采取密封方式评阅;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评议后给出。
七、复试通过的条件
凡通过资格审查、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且没有违反考场规则者,即为复试通过,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八、推免资格的确定
1、各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名单,按照推免名额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专业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司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员工处领取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