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9-18 17:03 点击:3160
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0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可提前半年(即在2006年下半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需交清全部费用,本人填写《公司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下载(用员工证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申请表由导师填写意见后,于9月22日前交到澳门正规赌博官方网址研究生办公室。
二、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也将实行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详细规定请见研究生院通知中附件五。具体时间安排为:学位办在10月25日左右公布抽审名单,各培养单位最迟于11月1日将抽审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三、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须在答辩前填写《公司产品单位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见附件六),并经财务处审核确认无欠费后方可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