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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3级法学硕士研究生请注意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5月10日 12:05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5-10 12:05  点击:3804

一、就业派遣计划相关安排
1、已签约的毕业生,于5月10日,将就业协议书中学校留存联送交到就业管理科。(体育馆一楼)。
2、未签约的毕业生,于5月23日前,到研究生办公室填写《申请档案留校协议》、《待就业登记表》或《灵活就业登记表》,否则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档案留校协议书》必须由本人填写,别人不得代签,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表,逾期不再办理。
3、学校在上报就业计划前将与毕业生核对两次方案,时间为5月10日和5月25日。如本人不亲自核对,在派遣过程中出现差错将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位同学于5月11——5月19日,到研究生办公室核对就业派遣计划表。


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安排
1、原定于5月19日答辩,由于和学院运动会冲突,改为5月21日进行,地点和员工答辩顺序不变。
2、参加答辩的同学到各专业负责人处填写照片粘贴单中的相关信息,(各专业负责人请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请本人准确填写,此表中的各项信息为制作学位证书用。
3、答辩通过后,请各位同学将论文提交到网上,(登陆校内办公—研究生教育—学位办管理信息—公司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论文密码为本人员工证号的后三位,如本人不提交论文,学位办将不予发放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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