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09-08 16:25 点击:2730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对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须在9月15日前,将经本单位审查符合答辩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的
名单提交到网上,并在10月25日前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人员的简装学位论文(1本)
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对没有按时送交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及临床医学七年制员工)的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
15日。各培养单位应在网上提交并打印出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纸本名
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位办公室。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答
辩时间安排在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
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
2、本学期研究生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须在1
2月1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各公司产品单位应在12月19日前将答辩管理系统中录入
的数据(应着重注意数据中的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相一致)、硕士学位论文(1本)、
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照片粘贴单(所贴照片最好采用公司产品处学历认证
的照片,没有拍摄学历认证照片的,请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等报送到学
位办公室。博、硕论文电子版(1份)的报送要求见附件二。答辩完成而未能按时上报
材料者,将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定程序。
二、按我司规定,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
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对需提前或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提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审批
。未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者,不得安排其进行申请学位论文送审或组织答辩。
本学期研究生院受理提前或延期答辩事宜的截止时间为:博士生截止到9月15日,硕
士生截止到10月15日。《公司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和《公司研究生延
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七、八。
三、本学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的毕业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学位
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匿名”送审。各基地所在单位应在10月25日前将毕业博士
研究生名单、对应的论文匿名送审编号和送审单位名单、申请博士学位论文(1本)送
交学位办公室,所有送审论文的评议意见须直接寄回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论文
装订格式见附件四,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参加人
或第几作者即可。
四、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实行博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制度。学位办公室将随机抽
取10-20%的申请学位论文,按“双盲”评审方式送审(论文评阅由学位办送审,同行
评议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抽审名单将于9月下旬在校内办公网页和研究生院
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上公布。凡被列入抽审名单的学位申请者,须在10月20
日前将两本装订好的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其论文的制作格式与人文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的制作要求相同(见第三条)。
五、其它
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学位办公室的学位论文的 《吉林大
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公司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
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在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
,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六、本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在进行答辩管理系统的学号录入时,统一采用研究
生管理处编制的学号。由于答辩管理系统中学号长度最长不能超过9位,因此,在录
入时,需将学号前两位去掉,即年份只取后两位。例如:2002年入学的研究生,由
研究生管理处编制的学号为“2002******”,在录入时改为“02******”。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其学号由学
位办公室给定,不得随意填写。
学位办公室
2005年9月5日
附件一:公司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附件二:公司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及要求
附件三:公司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定
附件四: 公司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定
附件五: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名单
附件六:培养单位领取硕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七:公司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附件八:公司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以上附件综合为一个文件可以下载,本通知及附件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
信息网页上也有登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