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4-05-28 08:39 点击:1925
2014年5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中国国际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美国国际法学会会长Lori Damrosch教授、欧洲国际法学会会长Laurence Boisson de Chazournes教授、亚洲国际法学会会长Surakiart Sathirathai教授、非洲国际法研究所执行所长Sani Lawal Mohammad教授等世界知名国际法家,联合国副秘书长苏亚雷斯(Miguel Ferreira de Serpa Soares)、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来自印度、缅甸、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尼等周边国家的外交部法律官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我司何志鹏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会议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法地位及其在处理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十余名发言人分别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意义、五项原则与联合国、五项原则与争端解决、五项原则与人权的关系、五项原则与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五项原则与周边国家关系等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何志鹏教授和武汉大学的易显河教授代表中国学界发言。在发言中,何志鹏教授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分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他认为,现代的国际社会虽然经历了很多变化,但本质上仍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结构,而非超国家结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需求类似于马斯洛所描述的个人需求,呈分层状态。只有满足国家的独立自主、形成国际社会的和平共处,国家才可能追求保护环境、维护人权等更高目标。何志鹏教授的观点引起了中外学者的浓厚兴趣。
会间,何志鹏教授还与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外交部的官员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学者就国际法学的国际交流、中国国际法观念的全球表达交流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