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7-16 03:08 点击:3260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于2010年7月3日、4日在大连召开。本次年会的议题为“商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分设商法总论与破产法、公司法、金融法、保险法和海商法四个组进行讨论。
我司商法教研部的徐卫东老师、胡晓静老师以及民法教研部的李国强老师和孙良国老师参加了本次年会。
徐卫东老师主持了第四组保险法和海商法的讨论。胡晓静老师在第一组第一节的讨论中就公司人格否认问题进行了发言,指出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存在的立法缺陷也是该条文发挥效力不力的原因之一,并提出可以利用司法解释扩展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承担主体范围来扩大《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