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5-13 09:26 点击:2946
日本久留米大学宗冈嗣郎教授为我司师生作学术讲座
2010年5月11日下午,应邀来我司访问的日本久留米大学教授宗冈嗣郎在东荣大厦法律思想者学园为我司刑法学专业研究生作了题为《关于犯罪论体系的若干思考》的学术报告。
宗冈嗣郎教授治学多年,在刑法学和法哲学两个领域均有较高学术造诣。此次讲座,宗冈教授首先以我国刑法学者对于犯罪论体系的相关见解为出发点,分别从罪刑法定主义、法益保护主义、责任主义、犯罪认定的顺序与构成要件论的关系四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立足存在论哲学的维度,强调“法益”并非是概念,而是事实性的存在,指出违法是法益侵害本身,违法判断只能取决于法益衡量,这与日本的通说“违法性的推定—违法阻却”的“原则—例外”论见解迥异。他认为责任能力和期待可能性两者均是责任的前提,而非阻却责任的事由。宗冈教授认为犯罪认定的程序应先是“结果归属”,然后是“行为归属”的递进程序。
郑军男副教授主持了学术报告并担任翻译,对宗冈教授的思想详加阐解。陈劲阳副教授最后对学术讲座进行了点评和总结。我司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并与宗冈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