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7〕255号
校内各单位:
《公司智库建设实施办法》经2017年7月29日中共公司第十四届委员会第41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吉 林 大 学
2017年8月3日
公司智库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强公司新型智库建设,规范学校智库的管理和运行,全面提升学校咨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打造若干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开放合作的新型智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提供智力支持,为吉林发展和东北振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思路
新型智库建设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的战略抓手之一。智库建设需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发挥学校综合优势,解放思想、前瞻布局、分类建设、逐步推进,并遵循以下基本思路。
回应国家急需。围绕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的紧迫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持续深入研究,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坚持科学发展。明确智库建设目标定位,以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质量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重点,发挥学校特色和学科综合优势,坚持智库建设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科学规划、重点部署、打造品牌。
注重创新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在平台建设、资源配置、成果评价、人员流动、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等方面勇于创新,增强智库自身的创新活力和造血功能,把智库建设成为多元互动、开放合作的示范区。
三、建设目标
关注社会发展,引领时代进步,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谋划智库建设。到2020年,依托学校优势和特色,集中主要力量,整合优质资源,重点建设和打造2—3个国家级智库,成为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高端咨政平台;培育部分专业型智库和区域型智库成为国家级智库后备力量,建设5个左右专业型智库,成为服务社会事业和行业企业发展的思想阵地;建设10个左右区域型智库,为服务吉林发展和东北振兴贡献力量。
智库建设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国内一流,助推学校发展,并努力取得以下重要成效:
1.发挥综合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拓展对外合作,实现强强联合,搭建智库建设的高层次合作平台,促进智库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有机统一。
2.凝炼主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在关键领域和解决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理论创新、战略研究、政策建言、社会服务和舆论引领功能。
3.汇聚高端人才,打造智库团队,形成若干支以关注、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4.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政策“特区”,推进校内外、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实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智库发展形成动态良性循环。
四、重点任务
智库建设应以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核心任务、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开放合作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密结合学校当前和长远发展,高端谋划、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撑。
1.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凝练主攻方向,聚焦重大现实问题,主动承接对策研究任务,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咨政服务的对接渠道和咨询成果的报送机制,让智库的思想成果及时转化为政府的决策和行业企业的发展战略。
2.进行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聚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关注、厚重积淀、放眼未来,进行长期跟踪,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坚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发挥智库政策储备库和蓄水池作用。
3.汇聚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探索建立开放、流动、合作的智库人才体系,吸引国内外一流学者、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行业企业精英等不同领域的高端人才进入智库,吸纳青年师生参与相关研究工作,发挥智库的人才储备集聚功能。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智库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端人才和咨政研究团队发挥智库功能与作用。
4.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发挥学校综合优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务实合作,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共建高层次实质性合作平台。支持部分现有合作平台向智库转型,加强中外高层次合作研究,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设立海外研究中心,或与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共建海外研究中心,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的国际对话,扩大智库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5.推进专题数据库建设。加强智库信息化建设,进行权威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的长期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为有效发挥智库作用提供信息资源和服务保障。
6.创新智库发展模式。参考国内外一流智库建设经验,建立有利于激发智库发展活力的长效机制,在组织管理、人才选聘、资源配置、成果转化、成果评价、合作交流、政策保障、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进集聚、开放、联合,突出贡献、质量、管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智库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活力。
五、管理运行
1.智库为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国家级智库为实体研究机构,根据需要可设一定数量的管理岗位和专兼职科研岗位;其他智库为非实体研究机构,不设管理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
2.智库实行经理(主任)负责制,智库主要负责人的遴选和聘任工作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设行政级别。
3.智库建设采取学校和依托单位共建、以依托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
4.智库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2+3”的节点绩效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
5.集团社会科学处为智库建设责任部门,负责智库遴选、认定、考核和日常管理运行,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智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实施保障
1.集团成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智库建设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处。
2.集团根据每个智库的实际研究任务,每年投入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智库依托建设单位每年根据学校投入经费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3.集团和依托单位应为智库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撑条件,包括配备专职行政、图书资料人员,提供信息和服务平台、独立的办公室、资料室及相关设备。
4.集团对智库实行政策“特区”制度,在资源配置、人员聘任、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管理考核、科研评价和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智库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5.根据智库建设需要,需搭建校内外重要合作平台的,由“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相关研究资源,进行重点推进和组织实施。
七、遴选办法
1.国家级智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智库建设的意见》,按照相关程序产生。
2.专业型和区域型智库采取学校认定、专家推荐、申报评审等方式产生。
3.集团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特色,推进跨学部、跨学科智库建设,条件成熟的可纳入学校支持的智库建设行列。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社会科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