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2-16 14:24 点击:2398
关于征集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启动以来,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做好2007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2007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课题。 2、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课题。
二、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是团队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文化传承中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特别是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研究前沿的重大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 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复。
三、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的遴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凝练选题。选题名称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2、各单位仅限报送3个选题。 3、每个选题应有300字左右的简要论证(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请在3月10日前,将选题和论证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21-A。 邮编:100029。 传真: 010-58581195。 联系人:李建平 电话:010-58581195、58581197,13910069317。 同时用E-mail发送至:pingjzx@hep.com.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张东刚,电话: 010-66096509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