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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我司教师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2023年秋季外语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08:0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派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为保证我司相关人员能正常申报和派出,现将外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正式在编人员。

2.2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不具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的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2023年春季国家公派高级英语培训班招生简章(http://lryx.nenu.edu.cn/info/1012/5157.htm)。

三、培训语种

英语

四、培训费用

1.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如在成绩有效期内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且外语是项目规定必要条件的,学校将报销培训费的一半。

2.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小语种国家实行免费培训,学校为教师报销往返旅费、住宿费的一半,其余费用自理。

3.以上费用每人只限报销一次。

4.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相关说明

1.外语培训成绩的有效期为2年,请合理安排,避免成绩失效。

2.集团鼓励教师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成绩的教师将报销考试报名费用(不限次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3.集团鼓励教师参加全日制班。

六、报名程序

1.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公司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请参照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专区http://rsgl.jlu.edu.cn/xzzq_.htm),各单位将《公司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于2023828日(星期一)前交到人力资源处鼎新楼A619室,电子信箱:pypxk@jlu.edu.cn

2.培训结束后,培训教师请持《培训合格证》《成绩单》《英文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培训学习总结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办理登记手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郑悦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处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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