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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2021~2022学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09:20     点击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拟于秋季学期正常进行。因受疫情影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且未全部通过校内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2016级至2018级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考试科目

(一)公共课

1. 外国语

2. 政治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各专业)

2)自然辩证法(理工医类)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经管类、人文社科类

3.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二)专业课

按各专业公司产品方案要求进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18日至11日,其中公共课考试时间为8日。

考试地点:吉林长春前进大街2699号公司中心校区。

相关科目的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生防疫须知

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学校及长春市政府的各项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考前应尽量减少长春市内的外出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考前14天(1225日)内无长春市外旅居史;

2.考生的吉林省健康码“吉祥码”、通信行程卡应为绿码,行程卡有*号标记不能参加考试。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均须签订《公司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考试当天上交)。出现异常情况(身体状况及体温测量记录)的要及时报告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考前14天内无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史;

5.本人考前14天内无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味觉消失或腹泻等不适症状或并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6.考试当天在考楼入口处,体温测量两次均≥37.3℃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7.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以上细则将随疫情的发展状况和属地政府、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如有未列之处,以最新或考试当天临时通知为准。

五、报名截止日期

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提高考务保障质量,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统计拟报名参加各考试科目的考试人数(见附件2),统计截止时间为121314点。

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公司产品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小组,及时通知研究生本人,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

研究生院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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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公司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2:参加考试人员报名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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